甘孜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

2022-08-13 11:30: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游飞兰珍

川观新闻记者 兰珍

8月12日,中共甘孜州纪委、甘孜州监委通报5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相关情况如下:

1.泸定县冷碛镇松林村村委会主任刘成康违规承包项目的问题。2016年,时任泸定县杵坭乡松林村村委会主任刘成康,将本应由村两委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方式实施的杵坭乡松林村至田坝乡紫河村通畅公路,以村两委会议研究的形式,将工程以个人名义进行承包,从中获利23.3万元。2020年7月,刘成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扎波优亲厚友的问题。2015年至2018年,时任丹巴县巴旺乡党委书记扎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德洛村“一事一议”项目“德洛大桥引道建设项目工程”直接交由其哥哥实施。2020年6月,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四级调研员何志超违规指定施工企业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康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志超,在农村公路通村通畅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37个“一事一议”项目存在程序倒置、执行走样的问题,其中21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确定方式为指定。2022年5月,何志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炉霍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王庆勇规避招标的问题。2015年,时任炉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王庆勇将本应进行公开比选的俄日苗圃育苗基地改扩工程,拆分为基础设施修建和运土工程两个项目规避招投标,进而采取形式化的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方。2019年10月,王庆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5.雅江县人力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付伟弄虚作假、参与围标串标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付伟在雅江县自然资源局工作期间,擅自采取抽验的方式对全县避险搬迁项目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且在实施麻郎措乡麻郎措村塔日河组避险搬迁路面硬化项目中与投标人围标串标。2019年8月,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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